3月31日,武汉市发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链年营业收入将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将达到100家,产业总投资将达到200亿元。
为加快城市能源结构清洁转型,武汉提出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武汉市建议培育一批重点氢能企业,建设一批氢能和燃料电池研发、检测、认证机构,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未来,武汉将在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领先,在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形成氢气制取、储存、运输、利用等特色技术。到2025年,武汉将实现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使用寿命超过2万小时,膜电极铂载量小于0.2g/kW。
为此,武汉将探索氢能替代在工业领域的示范应用,开展港口和园区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环卫、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领域规模应用。到2025年,武汉将推广3000辆燃料电池汽车,建设加氢站35座以上。
武汉将大力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本市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核心零部件年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武汉市将在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总投资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武汉市提出,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车累计销量达标后,武汉市将分别给予6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武汉市鼓励油氢合建站建设。新建加油站按50%的比例预留加氢设备安装空间,按10%的比例建设合建站,探索城市建成区加氢站建设。对于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武汉市将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的投资将给予50%的额外设备购置成本,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氢气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加氢站,按照15元/公斤-3元/公斤逐年减少的标准,武汉市每年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运营补贴。
武汉市还将重点推广应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3000辆燃料电池汽车,在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推广2000辆汉产核心零部件。对符合国家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参照国家积分核算方法计算本市生产的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积分,武汉市将给予车辆购买企业20万元/分的财政奖励。除限行桥梁、隧道外,武汉市燃料电池卡车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和限行时段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