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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官方 来源: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所属栏目:氢业政务 发布时间:2024-01-04 14:51
[ 导读 ]为做好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准确核算中央奖励资金,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

氢启未来网从河南省科技装备业商会获悉,为做好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切实推进郑州市氢燃料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工信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原文如下: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准确核算中央奖励资金,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 号)、《关于启动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43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切实推进郑州市氢燃料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工信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郑州市内登记注册、纳税的整车及改装车企业,主要产品已获得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并接入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评价平台。

(二)加氢站已接入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评价平台。

二、支持方向

(一)整车示范应用奖励

(二)车用氢气奖励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细则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郑州市工信局和财政局。

(二)项目评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通过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的项目,统一纳入我市第二年度自评报告,并按程序汇总上报国家五部委。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企业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以项目评审解释为准。

程序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汽车和装备产业办公室 67186253

市财政局企业处 67175635


附件:

1.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2. 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表

3. 信用承诺书

4. 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5. 销售车辆明细表

6. 氢气奖励汇总表

7. 氢能供应明细表

8. 氢气类型证明或企业承诺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doc

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申报表.doc

信用承诺书 .doc

郑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中央奖励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销售车辆明细表.doc

氢气奖励汇总表.doc

氢能供应明细表.doc

氢气类型证明或企业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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