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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氢能产业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
作者:官方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 所属栏目:氢能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3 11:49
[ 导读 ]氢启未来网获悉,5月18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攻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氢...

氢启未来网获悉,5月18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攻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氢能产业领域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推动氢能领域科技成果在疆内落地转化,推动氢能全产业链闭环发展。决定启动氢能产业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工作。

内容如下:

氢能产业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第一批)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实施氢能产业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聚焦可以在自治区、兵团产业化落地的氢能产业链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技术短板缺项进行张榜求贤,具体包括:氢能制储加用一体化交通领域应用;可再生能源基地制氢与电网灵活消纳场景;化工行业绿氢替代示范应用;工业副产氢回收利用示范应用;氢能与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氢储运、纯氢(掺氢)管道示范;氢能领域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冶金应用示范等。
二、资格条件
1.发榜方主要为在自治区、兵团范围内实施氢能产业发展的相关企业,应具备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人才、实施场景、市场等较完善的氢能配套产业闭环条件,能够提出可行的成果应用方案。
2.揭榜方应为拥有相关成熟技术成果的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拥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明确的应用范围,对新疆实施氢能产业发展中相关节点具有推动作用,拥有稳定的成果转化的技术和相应支撑(服务)团队,愿意配合开展应用方案评价等工作。
3.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本地氢能安全监管要求,并具备相关建设条件。相关项目需在2023年度能够开工建设或有资金支付需求,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兵团发改委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梳理自身亟需的氢能应用领域关键技术、设备及指标要求等,提出榜单建议,报自治区发改委。
兵团各单位的需求项目,经兵团发改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发改委。
(三)凝练榜单。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兵团发改委,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榜单建议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确定目标明确、路径可行、成果清晰的项目,凝练形成建议榜单,明确项目周期、用户单位(企业)和榜单金额等。
(四)确定榜单。自治区发改委将建议榜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奖补支持的重点项目榜单。
自治区发改委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四、支持措施
对于经过程序确定的关键核心技术、技术短板缺项类“揭榜挂帅”项目,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研发总投入40%的奖补资金支持;对于特别重大急需或者成果应用的氢能产业链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奖补额度。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存在违规行为、或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正在惩戒执行期内)的单位不得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15日20∶00前将盖章齐备的《“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A4幅面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自治区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联系人:岳青,0991-2818204,18399679210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附件:1.“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2.“揭榜挂帅”建议发榜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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