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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吨绿氢!5000台氢车!打造“北疆绿氢城”!《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印发
作者:官方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网 所属栏目:氢能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27 15:32
[ 导读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其中指出:

鄂尔多斯在氢能产业上要向“一城、一圈、一带”愿景目标发展,“一城”是指打造鄂尔多斯“北疆绿氢城”国家级氢能产业综合示范区,“一圈”是指以伊金霍洛旗为先行区、带动六旗两区发展共同建设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圈,“一带”是鄂尔多斯依托自身优势沿黄河一线走出去,实现呼乌鄂包区域合作,打造河套地区及黄河中上游氢能源合作带。

鄂尔多斯市规划通过三个阶段跨越式发展,使氢能产业迎头赶上,在全国占据一席地位并形成较大的差异化优势,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为试验示范阶段;第二阶段(2025年底前)为加速推广阶段;第三阶段(2030年底前)为示范成果转化应用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氢源方面,整合我市及周边地区现有副产氢、化石能源制氢资源,适度发展小型离网可再生能源制氢,加快推进现有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形成稳定的氢源,可再生氢和低碳氢规模达到5万吨;制氢装备方面,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电解槽、风电、光伏等与氢能制备相配套的装备生产企业5—6户,实现制氢装备本地化采购;氢燃料电池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全力引进国内有实力的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实现3—4户整车,5—6户电堆、动力系统及电堆集成所需装备生产企业落地我市,并形成部分产能;应用场景方面,在伊金霍洛旗及周边打造4个煤炭短倒运输应用场景,在伊金霍洛旗、东胜区打造1—2个城市交通、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1500台;加氢站布局方面,在伊金霍洛旗及周边旗区布局加氢站20座;政策保障方面,完成《鄂尔多斯市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供应站规划》《加氢站管理办法》,形成完备的财税鼓励支持政策、各类管理办法及安全保障措施及办法。

第二阶段(2025年底前)。氢源方面,向自治区继续争取5—8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全市匹配部分上网指标的制氢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同时发展10万吨以上离网制氢能力,形成40万吨以上稳定可再生氢供应;制氢装备方面,继续引入与全市制氢能力相配套的制氢装备生产企业;氢燃料电池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继续引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实现5—7户整车,7—9户电堆、动力系统及电堆集成所需配套装备生产企业落地,整车制造能力达到1万辆,形成较完备的氢燃料电池整车整备制造全产业链;应用场景方面,从煤炭短倒运输延长为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应用场景扩大到全市,其中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打造10个以上的城市交通、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所有旗区共打造50个以上应用场景,并视情况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务用车、冷链、特种车辆、快递配送等方面的应用。全市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5000台以上;加氢站布局方面,在全市布局90座以上各类加氢站,保障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加注需求;氢化工方面,推动宝丰、国能投、中煤、中石化新星依托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开展合成氨、合成甲醇领域清洁氢替代化石能源制氢的规模化示范,并持续推进“液态阳光”技术中试扩大。

第三阶段(2030年底前)。氢源方面,全市可再生氢制造规模达到100万吨/年以上,形成完备的制氢装备及零部件生产体系,满足我市及周边地区的采购需求;通过优胜劣汰,形成国内先进完备的整车、电堆及各类零部件生产体系;本市氢燃料重卡替代燃油重卡率达到30%以上,城市交通、垃圾处理等车辆替代燃油、燃气车辆率达到15%以上,开展政府、企业、家用氢燃料电池车小型车辆的试验示范,全市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2万台;在全市布局300座以上各类加氢站;推动可再生氢在煤化工行业的规模化应用,具体包括可再生氢+煤化工生产烯烃、天然气、油品及化工品,以及可再生氢+二氧化碳生产甲醇及下游产品等;推动建立国际领先的氢能科技创新平台和氢能国际交流平台,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组成的氢能产业联盟在我市落地,开展产业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

原文如下: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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