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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根据行驶里程每年每车最高补贴2万元、4万元、10万元
作者:官方 来源:互联网 所属栏目:市场动态 发布时间:2025-03-14 19:42
[ 导读 ]3月1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广州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针对推动...

3月1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广州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针对推动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文件提出对为广州获得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针对推动规模化应用,文件提出,对满足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要求的前1万辆车辆(2021年8月13日后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内登记上牌的车辆,2021年8月13日前登记上牌的车辆按此前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数据已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最小功率不低于50千瓦)。中央、省级、市级奖励资金按照1∶1∶1比例安排。对完成全省推广目标后的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对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广州或对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项目评审的创新联合体,每个补助资金2000万元。


对支持车辆示范运营,提出对于符合条件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1.0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上述三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分别为2万元、4万元、10万元。


该《办法》主要侧重于氢能降本与规模化应用,通过根据行驶里程发放补贴,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实际使用率,能够切实推动氢能实际应用,真正带动整体产业链发展。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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