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开发建设加氢站、先进技术制氢应用、液态有机储氢等项目需要,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0万元。
2.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加氢站投资建设及运营、氢气制取、氢气采购及销售、风力及光伏发电、氢气储运技术开发及应用、氢气储运设备开发与制造、加氢设备制造、电解制氢设备制造、氢能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资业务等。(具体业务范围以审核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示范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吉林省氢能全产业链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氢能产业布局。
2.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在中韩(长春)示范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助于加快推动公司氢能产业发展步伐,提高公司在国内氢能行业的影响力。
3.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国内氢能产业刚刚起步,氢能市场正处于培育期,短期内氢能市场盈利不足。
应对措施:争取政府支持,出台相关政策(资金、应用场景等),培育氢能产业市场,提升盈利空间。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